3.企业经营状况: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投标资格被取消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;
4.履约情况: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等问题,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。
(2)必须具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、改造、维修许可证》(电梯安装维修资质:客梯V≦2.5m/s)
(1)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,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(原件无需提交)邮寄(只接收顺丰或邮政)至规定接收地点。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、快递速度、路程等因素,不接受到付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,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(2)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:2025年7月7日09:00前寄达(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),接收地点:启东市政府18楼1811办公室(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),接收联系人:蒋女士,联系电话。
友情提醒: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,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(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)的投标文件,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,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。